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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公开指南

为了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,方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(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)获取黄冈师范学院信息,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特编制《黄冈师范学院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

《指南》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。《指南》可以在黄冈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下载,也可到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查阅。

黄冈师范学院信息按其属性分为主动公开的信息、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和不予公开的信息。

一、 主动公开的信息

(一) 公开范围

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《黄冈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在黄冈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上查询,也可到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查询。

(二) 公开方式

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学校主页、信息公开网和各单位网站等网上公开的方式公开。

此外,还通过学校年鉴、年报、简报、会议纪要、教师手册、学生手册等文本方式,新闻发布会、记者招待会、校内外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杂志等媒体方式,宣传栏、信息公告栏、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基础设施宣传方式,教代会等会议方式以及其他有关方式公开。

(三) 公开时限

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其被制作完成、获取或更新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(四) 公开目录

为便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查阅公开的信息,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,将信息分为以下10类:

1. 基本信息

2. 招生考试信息

3. 财务、资产及收费信息

4. 人事师资信息

5. 教务质量信息

6. 学生管理服务信息

7. 学风建设信息

8. 学位、学科信息

9. 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

10. 其他

(五) 信息编排

为便于信息查找和管理,黄冈师范学院公开的信息按如下方式进行了编码:类别-序号-指标

02-07-03为招生考试信息类别(02)中需公开内容序号(07)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,分批次、分科类招生计划第3条信息。

二、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

(一) 受理机构

黄冈师范学院学校办公室是学校指定的信息公开统一申请受理机构。

办公时间:工作日

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10月至次年4月)

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5月至9月)

联系电话:0713-8621618

传真号码:0713-8833189

地址:湖北省黄冈市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师范学院学校办公室

邮政编码:438000

)申请途径

申请人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提出申请:

1.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现场填写《申请表》,当场提出申请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,由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,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确认。

2.信函、电报、传真方式申请。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、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。通过信函方式申请时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;通过电报和传真申请时,应在适当位置标注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。

3.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
4.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应保证提交的申请表、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等资料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因篡改、伪造上述材料引发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。

(三)申请受理

申请受理后,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:

1.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告知申请人获取的方式和途径。

2.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,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予以答复的,进入校内处理流程。

3.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
4.属于学校职责范围应当公开但尚未制作完成的,告知申请人公开的时间和查询方式。

5.不属于学校公开职责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。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,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、联系方式。

6.同一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同一信息,学校已经做出答复的,不予重复受理。

 处理时限

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并完成完备性审查后,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,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;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;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,告知申请人,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
三、 监督方式

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学校监察处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。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:0713-8621623,电子邮件:jiwei@hgnu.edu.cn

黄冈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

地址: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

电话:0713-86216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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